信德海事網最新消息,歐洲西北部的五個海港已經同意共同協作,使航運更加清潔。該項目的目標是到2028年前為鹿特丹、安特衛普、漢堡、不來梅和哈羅帕(包括勒阿弗爾)等港口的大型集裝箱船提供岸基電力,這樣當船舶靠泊時就不用使用船上的發電設備。然后,船舶將通過電纜連接到主電網,這對空氣質量和氣候都有好處,因為這意味著更低的氮和二氧化碳排放。
2025年前完成8到10個岸上電力項目
鹿特丹港務局首席執行官Allard Castelein表示:“鹿特丹港區的所有公共泊位已經為內河船舶提供了岸基電力連接。Hoek van Holland的StenaLine和Calandkanaal的Heerema泊位也配備了岸電。去年,我們啟動了一項雄心勃勃的計劃,要在2025年前完成8到10個岸上電力項目?,F在,這一國際合作努力也正在進行中。這種合作關系對岸電的成功至關重要,我們將協調港口如何處理岸基電力。它應該會導致標準化、成本降低、加快岸基電力的應用,同時保持港口之間的公平競爭環境。
岸上電力的實施是復雜的。例如,未來無論是歐洲的政策還是其他國家的政策都存在不確定性,即是否應該強制使用岸上電力。因此需要制定國際法規,以使率先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港口不至于喪失其競爭地位。
目前,對岸電的投資是不可避免的:需要進行重大基礎設施投資,而這些投資離不開政府的支持。此外,在擁堵的碼頭上整合岸電的現成解決方案仍然太少。目前,只有少數集裝箱船配備了岸基電源。因此歐洲的碼頭沒有大型集裝箱船的岸基動力設施,這也是需要投資建設的地方。最后,目前的稅收規則不利于岸上電力,因為目前電力不需要繳納能源稅,而且在大多數港口船舶燃料是免稅的。
2028年前為集裝箱船提供岸基電力
因此,鹿特丹、安特衛普、漢堡、不來梅和哈羅帕(勒阿弗爾、魯昂和巴黎))等港口已同意作出聯合承諾,到2028年前為114000TEU以上的集裝箱船提供岸基電力設施。在這一領域,新船配備岸上電力連接的情況越來越普遍。
為了表明他們的承諾并做出明確的聲明,這些港口簽署了一份諒解備忘錄(MoU),表明他們將盡一切努力創造必要的條件和公平的競爭環境,以促進為其客戶提供岸上電力。
此外,這些港口還共同呼吁建立一個明確的歐洲體制監管框架,以便使用岸基電力或同等的替代方案。這些港口還要求免征岸基電力的能源稅,并要求獲得足夠的公共資金來實現這些岸基電力項目。
(轉載自中國港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