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配资,配资公司10大排名,股市如何加杠杆,靠谱股票配资门户

《港口岸線使用審批管理辦法》解讀

  • 發布時間:2022-01-12
  • 瀏覽數:3187

日前,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修訂發布了《港口岸線使用審批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于2021年12月23日起施行?,F就《辦法》的修訂背景和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現行《辦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2018年5月3日進行了第一次修訂,對規范港口岸線使用審批管理,保障港口岸線資源的合理開發與利用,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總體部署,減輕港口岸線使用申請人負擔,增強發展內生動力,提高港口岸線資源利用效率,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修訂完善《辦法》。

二、主要內容

(一)將港口岸線批準文件的有效期由2年延長為3年

現行《辦法》規定,港口岸線批準文件的有效期為2年,延期需報原審批機關批準。新修訂的《辦法》結合近年來建設項目實際,將港口岸線批準文件的有效期延長為3年,并取消延期審批,為港口岸線使用申請人提供便利。

(二)進一步明確港口岸線使用的申請材料要求。

現行《辦法》規定,港口岸線使用的申請材料包括港口岸線使用申請表、申請人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等。新修訂的《辦法》進一步明確港口岸線使用申請表的內容包括岸線長度、使用用途、泊位噸級、通過能力等,并取消相關證明材料的要求,進一步減證便民、優化服務。

(轉載自中國港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