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交通委員會、上海海事局聯合印發《上海港提高靠港船舶岸電使用率實施方案(2023年)》(簡稱《方案》),以碼頭和船舶全面配備岸電設施為基礎,強化船舶使用岸電執法檢查,逐年提高上海港船舶岸電設施使用率。今年,上海國際集裝箱船舶靠港岸電使用量預計同比增長30%,郵輪碼頭、港作拖輪使用岸電實現常態化。
根據《方案》,上海港將持續推進碼頭岸電設施建設,逐步實現港口碼頭全面配備岸電設施,新建、改建、擴建碼頭(油氣化工碼頭除外)同步設計和建設岸電設施;為低壓小容量岸電適用船舶提供靠泊服務的碼頭泊位(油氣化工碼頭除外),今年實現標準化岸電設施全覆蓋;集裝箱碼頭泊位岸電覆蓋率今年達90%以上,力爭實現全覆蓋。
《方案》明確,推進上海市籍船舶、新入籍船舶開展船舶受電設施改造,實現本市內河集裝箱船、滾裝船、600總噸以上干散貨船和多用途船,以及海進江船舶受電設施全覆蓋(液貨船除外),逐步推進客運船舶和公務船舶開展受電設施改造。
上海港將不斷推進船方、港方在靠泊前互通岸電配置情況和使用需求,如實記錄岸電設施使用情況,鼓勵長期靠港船舶與碼頭簽訂岸電使用協議,逐步實現具備使用條件的船舶常態化應用岸電。
為加強岸電使用監管,上海將在全市推廣港航領域生態環?!熬W格化”管理機制,啟動交通、海事聯合執法專項行動,推動具備條件的船舶和碼頭使用岸電成為行業自律。
(轉載自中國港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