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國家碳達峰試點建設方案》(簡稱《方案》),在全國范圍內選擇100個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園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探索不同資源稟賦和發展基礎的城市和園區碳達峰路徑,為全國提供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方案》提出2025年、2030年的主要目標。到2025年,試點范圍內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機制基本構建,一批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創新舉措和改革經驗初步形成,不同資源稟賦、不同發展基礎、不同產業結構的城市和園區碳達峰路徑基本清晰。到2030年,試點城市和園區重點任務、重大工程、重要改革如期完成,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機制全面建立,有關創新舉措和改革經驗帶動作用明顯,對全國實現碳達峰目標發揮重要支撐作用。
《方案》重點部署了5方面試點建設內容。確定試點任務方面,試點城市和園區要根據國家和所在地區“雙碳”工作部署,謀劃提出能源、產業、節能、建筑、交通等重點領域試點建設任務。
在確定試點名單方面,將統籌考慮各地區碳排放總量及增長趨勢、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等因素,首批在15個省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
另外,根據碳達峰試點實施方案編制指南顯示,試點城市主要建設方案包括促進交通運輸綠色低碳發展。該指南提出,要加快推動交通運輸工具裝備低碳轉型,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推動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氣化替代,淘汰老舊交通工具。優化大宗貨物運輸結構,加強鐵路專用線建設和內河高等級航道建設,因地制宜推進鐵水聯運、公鐵聯運、海鐵聯運。加強交通綠色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充電樁、換電站等配套設施,推進交通樞紐場站綠色升級。發展智能交通,推動各類運輸方式系統對接、數據共享,提升運輸效率。
(轉載自中國港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