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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蘇鹽城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關于市委巡察反饋意見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 發布時間: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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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22年3月18日至6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組對江蘇鹽城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進行了巡察。2022年7月19日,市委巡察組向鹽城港集團黨委反饋了巡察意見。根據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集團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組織情況

市委巡察反饋給鹽城港集團黨委共3類10項30個問題。接到反饋意見后,集團黨委高度重視,認真履行巡察整改主體責任。一是立即組織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統一思想,認領問題。集團黨委書記要求,集團全體干部職工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來,把整改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真抓嚴改,取得成效;二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周正雄同志擔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擔任副組長,牽頭把關,分工落實,督查推進,各二級公司、集團機關各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三是根據巡察整改要求組織召開市委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集團領導班子就市委巡察反饋意見深刻剖析原因,嚴格對照檢查,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四是嚴格分解落實巡察整改任務,對市委巡察反饋問題認真分析研究,進一步細化分解成56個問題,印發《中共江蘇鹽城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關于市委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梳理建立任務清單、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明確整改責任領導、責任單位(部門)、整改時限,同時印發《內控管理制度匯編》,修訂完善了《江蘇鹽城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中共江蘇鹽城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第一議題”制度》等108項制度,依據制度管人管事,認真抓好工作落實。

二、整改落實情況

(一)已整改完成的問題

針對巡察反饋意見指出的需要整改的問題,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計12個問題已整改完成。

1.關于“安全生產制度執行不到位”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一一落實了每個職工的安全生產職責,9月組織開展了對所有碼頭和堆場包括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防護措施、安全警示標牌的整改落實,確保作業人員安全防護到位、所有作業場所均設置警示標志。采取區域網格化管理,做好了碼頭和堆場作業人員安全監管。每月都召開集團“三位一體”工作會議,對照隱患追究人員責任。集團成立了一辦十五組“三位一體”督查小組,今年以來檢查碼頭、堆場等各類隱患829條,均已整改閉環。每周一在集團安全群里通告各單位安全生產落實情況,督促各單位查隱患、堵漏洞、保安全。保證安全生產制度執行不打折扣,確保隱患及時閉環,確保集團安全環境穩定。

2.關于“融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夠嚴格”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1)落實事前審批制度。按照《江蘇鹽城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融資管理規定(試行)》要求,有序展開各項融資活動,按照統一管理、分級授權、調優結構、嚴控成本、防范風險等原則,嚴格遵照上級主管部門和集團融資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2)實行事中復核管理。合理安排人員對經手事項實行雙人復核制度,最大可能降低操作風險、提高運行效率,保障集團融資工作有序開展。

(3)完善事后管理機制。定期對部門開展的業務進行“回頭看”,建立各類融資臺賬、報表,梳理各類審批流程,完善合規融資流程。

3.關于“現代企業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印發鹽城市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重要子企業董事會實現應建盡建并且董事會成員“外大于內”,集團已設立重要子企業清單,包含大豐海港控股集團、射陽港開發集團、響水港開發集團、濱海港開發集團、國際陸港集團、航運集團、實業集團、科技集團、港口有限責任公司9戶單位,并報國資委備案,全部實現董事會成員“外大于內”。

4.關于“管黨治黨壓力傳導不夠到位”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集團黨委堅持做到突出實效長效原則,結合實際,制定《鹽城港集團關于黨委領導、部門負責、黨支部落實三級責任清單的實施意見》,確保管黨治黨的壓力傳導至各基層黨組織“末梢神經”。成立工作指導組對各級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清單、黨建工作責任書、年度黨建工作要點制定情況以及執行情況逐個進行排查,通過8月20日-9月20日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工作集中整改,現相關責任清單、責任書、制度文件已整改到位;組織各基層黨組織召開黨建工作總結會,研究本年度黨建工作開展情況以及明年黨建工作計劃,聽取黨支部負責人述職等情況,確保將管黨治黨壓力傳遞到最基層。

5.關于“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1)已完成問題初核。相關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款項、安全考核獎款項已經全額退款到位;關于車輛管理及加油問題,已明確要求所有車輛管理部門及車輛駕駛員每輛車固定加一種標號油品,并嚴格落實一車一卡一臺賬。

(2)對相關責任人提醒談話處理,并就相關違紀違規問題做專題通報。

(3)持續推動集團內部“雙體檢”活動,通過每年對各級公司開展政治、經濟體檢,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4)11月在集團系統組織開展公車使用專項整治活動,對車輛違規使用、違規停放等問題進行明察暗訪。

(5)出臺《關于進一步重申中央八項規定的通知》(蘇鹽港委〔2022〕104號)、《江蘇鹽城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員六十條紀法禁令》(蘇鹽港委〔2022〕100號),進一步加強集團全體干部職工紀律規矩意識。

6.關于“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不到位”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1)結合二級、三級公司組織架構和公司實際情況,對集團各公司章程進行梳理核查,集團企管部、黨群工作部配合,對黨的領導未列入公司章程或不規范的下屬公司進行統一整改指導。截至目前,各二、三級公司已全部按照《關于扎實推動國有企業黨建工作要求寫入公司章程的通知》要求,現已全部整改到位。

(2)進一步規范集團系統各二級公司黨建工作流程,逐個研究并按組織程序對6家黨組織書記進行配置,已全部調整到位。

7.關于“理論學習質量不高”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集團黨委堅持標本兼治,舉一反三,通過開展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相關問題一并集中整改到位,各級黨組織已嚴格落實第一議題學習制度,及時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開展第一議題的研討,并在黨組織會議記錄中有所體現。同時,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工作指導組對所有黨員學習筆記進行全覆蓋翻閱檢查,對記錄不認真、敷衍了事、條目式記錄等情況指正并完善到位。廣泛宣傳并組織人員抽查《黨員應知應會知識》,確保上級精神傳達到位。

8.關于“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質量不高”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集團黨委堅持將問題整改和深化標本兼治有機結合起來,既大力整改具體問題,又著力從制度機制上找原因,制定出臺《關于創建黨建標準化的實施方案》,通過開展集團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集中整改,指導各基層黨組織全面復盤組織生活會以及民主生活會各項規定程序,針對材料不完善、記錄不規范等情況全部納入清單事項落實整改,各級黨組織相關組織生活會臺賬資料已整改完善到位;同時,各級黨組織將嚴格貫徹組織生活會相關制度,提高黨員批評和相互批評質量,對存在的問題敢于動真碰硬,杜絕建議代替批評、表揚性內容等問題出現。

9.關于“黨員意識不強”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集團黨委結合市委巡察反饋問題,制定《關于創建黨建標準化的實施方案》,針對反饋黨員意識不強問題,集團各級黨組織將按照“黨員管理標準化”任務清單要求,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不斷加強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

(1)成立三個業務工作組,對集團各級黨組織開展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集中整改,將黨員入黨介紹人和入黨時間納入檢查事項之一進行整改。

(2)按照鹽城市基層黨建標準化體系建設指導手冊《發展黨員工作標準》的要求,全面復查發展黨員內審材料。

(3)結合主題黨日活動,開展黨員政治生日活動,通過為黨員送上生日賀卡、入黨申請書再重讀、入黨初心故事聽講述等環節,時刻提醒黨員牢記身份,增強黨員意識,注重黨性修養。

(4)根據市國資委黨群活動中心“六有四配置”要求全面升級集團各級黨組織黨員活動陣地。該項問題通過集團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集中整改要求,已全部整改到位。

10.關于“組織活動流于形式”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集團黨委制定《“五聚焦五落實”深化提升行動實施方案》及《關于創建黨建標準化的實施方案》,進一步推動組織生活標準化,嚴格要求各級黨組織執行各項組織生活制度。

(1)嚴格按照2022年全年“學習強企 凝聚硬核”學習計劃開展學習,在學前謀劃抓落實方面提出具體要求,同時針對學習不夠深入的問題今后加強學習的交流頻次,組織黨員干部結合工作實際加強研討交流、結合工作實際進行專題宣講。

(2)通過開展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集中整改行動,各級黨組織組織生活相關會議記錄已按照基層黨組織標準化手冊記錄內容及相關要求整改完善到位。

11.關于“黨員管理不夠規范”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1)開展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集中整改,按照“黨員管理標準化”要求,結合《在“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中推行“積分制”考核》評分細則,全面推進黨員積分制管理,使黨員管理精細化標準化,為推動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2)成立3個工作組全面排查集團系統黨員發展相關材料,嚴格按照鹽城市基層黨建標準化體系建設指導手冊《發展黨員工作標準》的要求落實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

(3)對于3名預備黨員入黨志愿書高度雷同的問題,支部已通過談心談話、思想教育、以老帶新等形式強化相關人員的責任意識,該3名同志作出檢討并加強學習后,重新提交了材料。

(4)針對濱海港10名預備黨員相關問題,經請示市委組織部,采取延長預備考察期的方式整改到位,同時對集團成立以來發展黨員情況進行“回頭看”,對類似問題一并整改到位。

(5)加強黨支部對申請入黨人員的教育與培養,并進行針對性的教育,做好引導,同時今后嚴格做好對《入黨志愿書》填寫的審查工作。

(6)對于農業集團一名黨員自2015年出國后,至今未按規定停止黨籍問題,集團黨委責成該黨員原黨組織所在葦魚養殖黨支部對該問題進行整改,目前葦魚養殖黨支部已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經黨員大會討論、支委會研究對該黨員做停止黨籍處理。

12.關于“黨建帶團建不夠到位”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1)已完成各單位團組織的梳理工作,按照最新的組織架構制定團組織架構方案,逐步配齊各級團組織委員。

(2)結合《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支部工作條例(試行)》,制定團組織標準化工作手冊,明確各項規定動作以及自選動作,進一步提高團組織建設質量,發揮集團青年主力軍的作用。

(3)在架構建立的基礎上,一方面按照《關于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的文件精神,線下收取集團團委成立以來28周歲及以下團員的團費,該項工作目前已經完成。下一步,集團積極推進智慧團建系統工作,建立線上收取系統,形成團員精細化管理。

(二)正在推進整改的問題

截至目前,共計18個問題正在整改過程中(含基本完成的問題),仍需深化整改。

1.關于“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海洋強國戰略思想不夠深入”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1)召開集團黨委擴大會、理論中心組學習會、20日統一活動日等集中學習會專題學習,并堅持以黨委會第一議題專題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海洋強國戰略思想及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組織專題學習交流,堅持學深悟透用好,做到學懂弄通做實,持續推動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海洋強國戰略思想往深里走、往實里走。

(2)集團搶抓淮河生態經濟帶、江蘇沿海開發、長三角一體化“一橫一縱一圈”國家戰略疊加機遇,專門成立了“淮河戰略”工作指揮部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戰略。

(3)進一步學習研究海洋強國、交通強國及“一帶一路”等國家戰略,向上尋求政策支持,赴省自規廳、交通廳15次,為四個港區列入2023年項目用海、用地做前期溝通工作。對照省發改委基礎產業處文件,為大豐港集裝箱堆場爭取補貼資金460萬元。

(4)參加中國港口協會組織的綠色港口建設培訓、省發改委沿海發展處培訓、專題全市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專題培訓;同時部門全體成員利用晨會等形式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交通強國建設綱要》《淮河生態經濟帶發展規劃》。

(5)《鹽城港海河聯運一體化布局整體規劃》已形成送審稿方案,預計2022年8月底形成最終方案。與設計編制單位華設集團赴港區實地調研10次,組織專家召開專題研討會5次。利用鹽城港口修編窗口期,積極與市交通局、發改委等市直部門和屬地政府積極溝通協調,盡可能將鹽城港未來發展的需求納入規劃,為鹽城港今后的發展爭取更大的空間。

(6)上半年分別與大豐區政府、射陽縣政府、濱??h政府、響水縣政府、濱海港工業園區就港區未來的航道、碼頭、堆場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做了溝通協調,并形成會議紀要。

2.關于“對長三角一體化、淮河生態經濟帶及沿海發展戰略研究不夠透徹”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1)8月4日,上海海事大學-鹽城港集團產教融合人才培養基地揭牌儀式在鹽城舉行,上海海事大學教授每月給鹽城港集團員工專題培訓兩次;集團專門成立淮河多式聯運公司,全力打造淮河流域出海門戶,進一步向淮河流域縱深推進。

(2)加強與以上海港為龍頭的長三角港口群的合作,力爭2022年12月前“滬鹽航線”穩定在一周六班。7月26日,鹽城港集團與蘇州港集團簽訂戰略合作協議。

(3)加快長三角一體化項目-鹽城南物流園建設,強化招商引資工作,力爭2022年12月前長三角一體化產業基地組團——鹽城南物流園項目開工建設。

(4)圍繞現代物流、大數據等“6+4”服務業重點領域,著力匯聚“港產城”物流資源。8月3日、9月15日、10月8日與射陽港發電廠、龍源公司積極溝通,爭取招商資金。

(5)針對“一帶一圈”節點樞紐港戰略布局研究不足問題。加強與中國港口協會的聯系,經10余次對接,陳英明會長帶隊赴鹽城港進行考察并就組建協會事宜進行落實。

3.關于“‘兩海兩綠’發展路徑探索不深,港口一體化改革進程不夠快,綠色港口建設尚有不足”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1)根據“規劃、投資、建設、管理、運營”一體化建設要求以及“人財物、招投標、投融資、防風險”制度化細則指導,通過實施ERP流程再造,基本實現“規劃統一、投資統一、融資統一、審計統一、資產管理統一、財務系統統一、辦公系統統一、各項制度統一”8個統一管理。

(2)大豐港岸電改造項目開始于2022年5月24日,經過實地勘察及調研于7月5日形成大豐港區岸電改造初步方案,經過修改完善于8月10日最終定稿《鹽城港大豐港區集裝箱碼頭岸電建設項目技術方案》。大豐港區二期、三期、射陽港區、響水港區岸電改造方案,根據前期走訪調研、數據收集,完善方案后于10月底前進行審簽。濱海港區岸電改造方案已完成。

4.關于“聚焦主責主業不突出”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1)圍繞保值增值,調優資產結構。根據問題,由集團財務部牽頭,按照集團“六個調優”工作部署,以“產無閑產”為目標,統計并落實各單位建立健全實物資產臺賬,加快推進資產類權證辦理;加速推進資源向資產轉化,每年定期進行資產評估,充分發揮資源價值;

(2)摸清主業和非主業資產情況,加大力度處置閑置、低效、無效資產。按照“保、降、轉、清”的總體要求,各港區定期統計上報閑置資產及資產需要情況,由集團財務部牽頭統一調配,進行資產調劑,不能內部調劑的閑置資產按“能售則售、能租即租、合股、招商”等方式加強資產處置,切實將無效資產變為有效資產,低效資產變為高效資產,非主業資產轉變為主業資產。

(3)進一步加大港口主責主業規范力度,力求突出“碼頭裝卸、倉儲、物流、航運”主責主業,依托港口優勢,大力發展“港口+”業務,充分發揮“港口+”增值功能,與上游生產企業或物流企業合作,杜絕開票貿易,增加主營貿易收入的比重,并且增加主營貿易的利潤率。服務全市四大主導產業,充分利用汽車滾裝碼頭,為鹽城汽車產業提供定制化服務,現已出口汽車千余輛。

(4)射陽港區5萬噸級航道工程及進港航道擋沙堤工程,項目前期共12項手續,已完成11項。射陽港區通用碼頭五期工程,碼頭岸線已批復,下一步將積極跟蹤項目的核準及用海手續的辦理工作,力爭年內開工。濱海港北區3#、4#通用碼頭工程已形成初步規劃方案。響水港區1-5#泊位工程,目前已將項目海域論證報告報自然資源部待審,6#泊位已完成專家評審,下一步將持續推進海域使用證的辦理。

(5)針對船舶滯港問題。一是今年7月通過內部網絡平臺“智慧港口系統”、電話、QQ、微信等方式,港口生產指揮部門與貨主、船貨代理共享港口作業信息,引導客戶有序發貨。二是9月招聘上崗5名門機司機、1名卸船機司機,10月通過多批次培訓(行車司機掌握門機操作技能、門機司機掌握立勃海爾抓料機技能等)實現多名司機掌握多項操作技能,解決操作人員不足問題。三是細化流程,今年8月已實現核酸檢測班前檢測,所有人員全部利用休息時間進行檢測。四是成立惡劣天氣風險研判組,今年8月開始試行鹽城港引航站、鹽城港拖輪公司、港區調度中心共同研判,確保港口生產安全。五是針對保供貨種,采取泊位劃分與重點搶卸等方法,保證港口營商環境。

5.關于“‘對內通達、對外暢通’優勢未彰顯”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1)堅持規劃引領,圍繞《鹽城港海河聯運一體化布局整體規劃》方案,發揮通榆河連通海港、串聯河道的航運優勢,促進沿海港口與海河聯運樞紐節點、京杭運河與淮河流域腹地航運無縫銜接、聯動發展,著力打造暢通便捷、經濟高效的海河聯運通道。積極配合交通主管部門,推動鹽寶線、興東線航道整治工程(鹽城段)建設,推進連申線響水至大套船閘整治工程建設,力爭2023年前完成黃響河段工程建設。

(2)開通亭湖港和阜寧港至大豐港航線,加強內河港與海港的聯動;針對堵點問題,集團進行了詳細的調查,就海河聯運通道現狀及聯運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積極向省市相關部門匯報納入港口總體規劃和航道網規劃。

(3)配合交通主管部門,圍繞《江蘇省干線航道網規劃》,加快推進鹽寶線、灌河航道及鹽邵線航道達標整治工程,實現干線航道瓶頸有效疏解,拓展鹽城港輻射面。推進淮河入海水道二期通榆河以東疊加工程納規,充分發揮海河聯運重要節點作用。

(4)集團積極對接南京海關,8月份完成進境肉類、水果綜合型指定監管場地省級驗收工作;拜訪錦達保稅、金光紙業、保利集團肉類客戶及智利進口水果客戶,洽談深度合作,并提供報關、報檢、物流、裝卸等全程配套服務;大力拓展跨境電商業務,與中青旅、南通燦達等企業洽談關于落戶天貓國際倉、抖音國際倉等相關事宜,利用保稅中心功能優勢,做大做優跨境電商產業。

6.關于“重點工作推進力度不夠大”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1)9月7日市政府專題會辦研究鹽城港歷史遺留問題處理等工作,并對推進落實市政府2020年26號、2021年36號會議紀要相關問題作了進一步明確,9月30日下發市政府2022年第13號會議紀要,要求各港區屬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給予鹽城港集團發展支持,明確資金本繳納、融資性土地及非港口資產置換的時間和方案。10月7日集團專門召開會議,傳達市政府13號紀要精神,貫徹落實紀要任務,將各項任務分工明確到責任部門、責任人及分管領導,加快推進落實市政府13號紀要及26號、36號紀要。截至目前,紀要涉及事項22項,已落實8項,正在推進中12項,未落實2項。

(2)響水灌河口5萬噸航道疏浚標段已于6月份開工建設,導堤標段已9月份開工建設,目前疏浚標段累計完成1058萬m3,疏浚工程已完成疏浚總工程量的53%;導堤工程一標段進行基槽挖泥,聯鎖片預制,扭王字塊預制;二標段進行扭王字塊預制,導堤工程已完成總工程量的21%,確保年底完成省市相關部門下達的年底投資計劃任務。

(3)濱??h恒泰港口經營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8日以《鹽城內河港濱海港區界牌內河碼頭投資合作方+工程總承包項目》為名在濱??h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公開招標事宜,本項目由濱海縣獨立建設,鹽城港集團未參與。

7.關于“對意識形態極端重要性認識不足”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1)通過集團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集中整改,在領導班子述職報告中增加意識形態工作匯報章節。

(2)強化對風險點的分類排查,按照高風險、中風險、低風險排出風險點清單并進行精準防控。

(3)充分利用集團“一報一刊”、“一網一號”平臺,造濃“樹榜樣、學先進、爭一流”的濃厚氛圍,擴大“百團大戰”優秀代表、“最美鹽城港人”示范帶動效果,確保宣教深入人心。

(4)四季度邀請上級單位在全系統開展意識形態專題培訓。

(5)制定出臺了網絡意識形態輿情應急方案、網絡評論員隊伍建設方案,在集團網站開設“政情之窗”欄目,定期轉載中央和省市委最新部署要求,著力強化了意識形態宣傳主陣地作用。

(6)對集團各子(控)班子成員自媒體使用情況進行了摸排,目前暫未發現有職務性實名認證自媒體等現象。下階段將對一線職工的自媒體使用情況進行排查。

8.關于“執行保密管理工作不夠規范”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目前,集團已出臺保密制度,同時加強對集團全系統保密宣傳、培訓教育,將保密教育工作納入日常學習當中。

9.關于“廉防教育針對性不強”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1)已梳理集團近幾年查處的違法違紀典型案件,對相關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匯總,形成警示教育材料,用身邊人身邊事警醒集團全體干部職工堅守法律法規底線。

(2)督促領導班子認真落實“一崗雙責”,抓好分管領域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按照《江蘇鹽城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領導干部廉政談話制度實施辦法》要求,進一步落實對分管領域內的黨員干部的廉政談話,確保各級黨組織書記與班子成員、各部門負責人談話,每年至少1次;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同分管單位(部門)負責人及黨員干部談話,每年至少1次;各部門負責人與部門成員談話,每年至少1次。

10.關于“監督重點不突出”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1)出臺《廉潔風險“高中低”預警防控工作實施意見》,按照崗位職責風險程度劃分等級,突出重點,嚴格監督,對廉潔風險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常態化督查,動態調整風險等級。組織集團內部“雙體檢”,對財經紀律、項目建設、招標采購等重點領域逐一排查,對發現問題立即交辦整改。

(2)嚴格禁止向各類第三方機構支付各類居間費用。嚴格執行市國資委等主管部門相關制度。根據市國資委《市屬企業融資審批工作規程(試行)》(鹽國資〔2022〕137號)文件要求,對于次月新發生的融資成本超過6%但不超過7%(含)的融資事項于每月25日前履行備案手續;次月新發生綜合融資成本超過7%的融資事項每月25前履行報批手續,形成杜絕新增高成本融資的長效機制。

(3)針對費用報銷審核把關不嚴等問題,各港區財務人員組織開展了自查自糾活動,回頭看憑證,發現問題后一一整改,應退則退。制定《關于建設財務管理標準化體系》制度,要求財務人員對不合規業務實行“一票否決”,進一步加強各單位財務審核人員嚴格執行各項財經紀律的意識。同時,持續利用業余時間,組織財務人員“兩財兩職”培訓學習,增加責任意識。

(4)針對違規報銷支出問題,首先責成追回為外單位人員報銷的差旅費合計6939.5元,已于2022年8月22日解繳入賬到響水港集團銀行帳號;其次集團全面開展自查不規范財務支出行為,并組織紀檢、審計等專班定期、不定期開展督查執行財務報銷制度行動,規范齊全報銷憑證及履行報銷流程,對違規報銷人員進行提醒談話。

(5)制定資產出租管理辦法,完善房產出租流程手續。目前已制定資產出租管理辦法,正在征求各單位各部門意見,待管理辦法審定后即在集團推行實施并抄送市國資委。

(6)根據集團黨委統一部署,工程管理部于6月1日至15日牽頭組織對集團下屬施工單位所承攬的集團范圍內直接發包的92個項目進行了專項檢查,結合集團內部“雙體檢”工作反饋,對發現的分包采購不夠規范、招標文件和合同條款擬定不夠科學、項目前期手續辦理不夠及時等方面154條問題立即交辦整改,截至目前,相關問題已經全部整改到位。集團新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集團直接發包工作和項目組織實施的通知》《關于進一步明確項目規范化管理的通知》的規定,確保分包形式、實質符合相關規定,同時要求集團下屬施工單位嚴格執行《工程項目管理制度(試行)》制度,建立包含基本制度、工作制度、責任制度的三類制度體系,堅持“手續完備后方可開工”的原則,減少變更簽證,嚴控工程款審批。

(7)針對部分直接發包工程下浮率偏低的問題,目前集團已參照2022年7月-9月鹽城市各地區交易中心項目數據,在剔除個別下浮率異常數據的基礎上統計出季度平均下浮率,研究確定后發布,確保下浮率接近市場行情。后續將常態化執行季度參考下浮率統計發布工作,規范下浮率選取,嚴控直接發包項目成本。同時,嚴格執行投資項目審批流程,招標環節嚴格遵照鹽工管辦〔2022〕2號文要求,履行招標計劃提前發布程序,對依法必招項目提前30天發布招標計劃、為招標預留充足準備時間。

(8)對于大豐港二期散貨碼頭擴建工程結構升級項目完成樁基后被暫停5年,至今未復工問題,正與行政主管部門對接相關材料調整及評審事項,并與前期報告編制單位進行對接,進行用海、環評報告的修整。

11.關于“監督執紀偏松偏軟”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1)加強隊伍建設,利用每月月度例會時間,組織集團全系統紀檢條線工作人員認真學習紀檢工作業務知識,提高業務能力。

(2)積極參與市紀委組織的問題線索調查、案件辦理相關業務培訓,并安排人員赴市紀委辦案點跟班學習案件辦理知識,提升辦案能力。

(3)對違紀違規問題線索嚴查到底,嚴格運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對違紀違規問題進行處理,2022年以來黨紀立案6起7人,政務立案1起2人。

12.關于“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依然存在”問題的整改。

(1)已對集團自成立以來各類發文按未實施、保留、已修改、廢止四類進行梳理,精簡文件數量,通過制度匯編,制度精簡到108個。

(2)實行集團各類文號統一管理,嚴格發文程序,減少不必要文件的印發。

(3)一是加強業務培訓,全面提高業務素質,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干部材料;二是將評價內容雷同人員進行逐一整改,該問題事項現整改推進中;三是要面面俱到,舍棄舊框框:增加個性特質,改變實績表述;四是要強化責任意識,杜絕失真失實;堅持多維分析,杜絕浮于表象;加強作風建設,杜絕唯上唯私;力求“原汁原味”,杜絕空洞雷同。相關雷同材料正持續整改中。

(3)下發通知,強調嚴格執行“243610”工作制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嚴明工作時效,提升工作質效。

(4)實行條線負責制,機關各部門按照職能定期召開條線例會,垂直管理,同時設立對應二級公司聯絡員,強化工作溝通。

(5)全力推進集團機關圍繞“規矩,規律,規則,規范”的“四規”原則,創建“專業型、高效型、創新型、服務型、廉潔型”五型機關。

13.關于“干部隊伍結構不夠合理”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1)大力推進鹽城市委組織部名校優生“匯鹽行動”,重點招引港航、運營、審計、招投標等專業人才,2022年已簽約46名名校優生,加強人才儲備。

(2)2022年7月已與河海大學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加強校企合作,建立以港航領域產學研為基礎建立長期戰略合作關系。

(3)2022年8月將與海事大學簽訂產教融合人才培養基地建設協議,已簽訂6期港航管理人才培訓,目前已培訓4期。

(4)積極參與國資委牽頭的高級管理人才引進工作,2022年7月發布科技總經理(職業經理人)公告,2022年10月匯總各下屬單位高級管理人才需求報審。

(5)通過梳理集團全系統管理人員,現已對集團干部隊伍結構進行摸排。將按照“老中青”三個梯次建設干部梯隊,確保干部隊伍結構科學合理。

(6)全面摸排鹽城港系統內全日制本科學歷名單,草擬調整方案,報集團黨委研究。高質量推進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人才引進工作,提高管理人員招聘學歷門檻,在2022年8月招聘公告中的崗位人員要求的任職要求都是全日制本科學歷人員,2022年10月報到25名管理人員中全部為全日制本科學歷。

14.關于“選人用人制度執行不夠嚴格”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加強干部選拔工作知識學習,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關于選拔任用市二檔企業班子副職和市一檔企業中層干部審批備案的實施辦法》(鹽國資委〔2021〕14號)規定,在動議醞釀時,確保初步人選符合任職條件。重新制定集團考察公示工作流程,今后干部選拔中,任前公示均從發布公告第二日起算,節假日順延,確保5個工作日。充分醞釀溝通,組織實施民主推薦、考察,任前公示等組織程序;今后,確因工作需要商調人員,嚴格遵循干部選拔任用程序;集團機關各部門、二級子(控)公司三定方案確定后,堅決杜絕此類情形發生。

15.關于“干部人事檔案管理較為薄弱”問題的整改。

成立集團人事檔案管理小組,并聘請第三方檔案管理專業機構。對集團干部人事檔案逐一過細過實,對于關鍵材料缺失的檔案立即進行完善。對檢查發現的干部的三齡兩歷一身份認定進行復核、重新認定,嚴格按照上級檔案管理專項檢查要求做到規范化?,F已對集團全系統管理人員“三齡兩歷一身份”進行摸排梳理,重新審核一人一份人事檔案專審表,對檔案不在庫人員出具調檔函,對檔案缺失材料人員出具補充材料明細,該問題事項現整改推進中。

(三)交辦信訪件辦理情況

截至7月19日巡察組反饋意見前,鹽城港集團黨委共接收市委第二巡察組移交信訪件11件(含1件重復件),已全部完成調查。其中2件查實予以處理,9件查無實據予以了結。

三、下一步全面推進整改計劃

下一步,鹽城港集團黨委將針對尚未整改到位的18個問題嚴格推動整改,重點抓好風險防范、基層黨組織建設、廉潔風險防范、選人用人等方面問題的整改,確保各項問題按時間節點整改到位。同時,將對已整改的12個問題進行“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效,確保問題不反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持續抓好巡察整改落實。站在講政治、講紀律、講大局的高度,切實把整改落實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舉措來抓,以高度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認真負責、一絲不茍的抓好整改,并在此基礎上,認真分析研究、總結經驗教訓,舉一反三、追根溯源,從具體問題中查找工作思路、方式方法、制度機制方面存在的差距不足,切實抓好整改提升,以此推動從嚴治黨的各項要求真正落到實處。

二是明確整改要求,不折不扣全面徹底整改問題。對巡察整改任務清單、問題清單、責任清單,各責任主體嚴格按照“全覆蓋、無遺漏”的要求,一項一項對照,一條一條落實,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結果,保證不落一件、不虛一事。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對一時難以整改落實到位的,明確時間節點,確保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三是建立長效機制,提升整改工作成效。針對反饋的問題,多從制度方面分析原因,深入查找制度上的缺失、指導上的短板、監管上的盲區、程序上的漏洞,剛性落實集團現行制度規定,堅決摒棄不符合規矩的習慣做法,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制度機制,通過建立健全制度機制,推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提質增效。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515-81881025;郵政信箱:鹽城市亭湖區國貿中心2725室,鹽城港集團紀委;電子郵箱:jtjw@jsycport.com。

中共江蘇鹽城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