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印發《交通運輸行業標準管理辦法》(簡稱《辦法》),于3月1日起施行。《辦法》將切實強化交通運輸行業標準全流程、規范化管理,推動行業標準供給質量和效率提升。
記者了解到,標準作為經濟和社會活動的技術依據,是國家質量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標準高質量供給是交通運輸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證。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精神和有關要求,細化《交通運輸標準化管理辦法》中關于標準制修訂及實施方面的總體要求,交通運輸部研究制定了《辦法》。
《辦法》規定,行業標準的技術要求不得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相關要求,應當與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協調配套。禁止在行業標準中規定資質資格、認可認證、審批登記、評比達標、監管主體和職責等事項,以及禁止利用行業標準實施妨礙商品、服務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為。
根據《辦法》,鼓勵將實施效果良好,符合行業標準制定需求和范圍的交通運輸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轉化制定為行業標準;同時要求行業標準計劃項目完成周期一般不超過18個月。交通運輸部應當建立和完善涵蓋立項、起草、征求意見、審查、批準發布等環節的標準化信息系統,強化標準制定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并通過標準化信息系統推動行業標準公開。
《辦法》明確,行業標準的發布與實施之間可留出合理的過渡期,過渡期內可以選擇執行原行業標準或者新行業標準,新行業標準實施后,原行業標準同時廢止。鼓勵開展交通運輸標準化試點示范和宣傳工作,推廣標準化經驗。
(轉載自中國港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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